一、总体概况
湖州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培养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历史已逾百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2012年开始独立招收研究生。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蚕丝绸)传承基地、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学校位于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湖州市,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诞生地、美丽乡村建设发源地、“生态+”绿色发展先行地和全国首个地级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体育学院始建于1978年的浙江省嘉兴师范专科学校体育科,1999年3月升格为湖州师范学院体育系,2002年底成立湖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4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始终秉承“明体健行”的院训,领悟体育的真谛与内涵,掌握扎实的体育理论知识,练就高超的运动技能,追求卓越的身心素质和职业素养,在体育强国建设中勇攀高峰。学院曾先后获得浙江省“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20年,学院成功获批了体育专业硕士点。2021年12月,学院顺利完成体育教育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查阶段工作。
体育学院是学校重点建设院系之一,师资力量雄厚,体育教学与训练设施完善。现有教职员工56人,高级职称12人,外籍教师1人,博士17人,占专任教师比例36.2%。具有博导经历教师2人,国际级健将1人,国家级健将3人,浙江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培养人选1人,南太湖优秀文化人才3人,浙北英才2人,市“1112人才工程”入选后备人员1人。体育学院在学科建设方面成效明显,近十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5项,厅(局)级科研项目50余项,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9项。在各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78多篇,其中一级期刊以上71篇、核心期刊94篇,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19部。
体育学院下设体育教育系和公共体育部,拥有1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校级优势特色学科,1个校级重点建设学科,校级重点建设课程11门,省一流课程2门。拥有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体育保健学、运动心理学和运动生物化学5个实验室,总面积为890平方米。设有湖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湖州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体育与大健康研究院等,通过基础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群众体育与大健康战略、智慧体育与大健康科技、养生体育与大健康产业、生态体育与大健康文化等领域为湖州市提供智力支持。
体育学院现有400米田径场2个,风雨操场1个,室外篮、排、网球场地60余片,2300座室内体育馆1座,室内教学馆3403平方米及1个比赛标准游泳池,11个院级教育实践基地。学院建有田径、健美操、武术、兵道、空手道、跆拳道、花样跳绳、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等运动队。教练员队伍实力强劲,有健美操国际级运动健将唐鹏,健美操国家级运动健将赵一玥,排球国家级运动健将、前浙江男排队长金志鸿,田径国家级运动健将赖新明等优秀教师。近五年中,各运动队在全国及省级以上大学生比赛中,获136金124银123铜的佳绩。
二、招生项目和计划
招生专业:体育教育(师范),本科,学制4年。
招生范围:浙江省。
招生项目:排球、足球、田径、篮球、乒乓球、网球。
招生计划:15人。其中排球4人、足球4人(守门员不超过1人)、田径3人、篮球2人、乒乓球1人、网球1人。
三、报考资格
1. 考生须参加2022年浙江省统一组织的特招生专项测试(以下简称“专项测试”)、体育术科考试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且三项成绩均达到省里划定的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
2. 考生须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或具有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四、录取办法
1.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体育专业特招生的相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按专项测试成绩分排球、足球、田径、篮球、乒乓球、网球项目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具体参照《湖州师范学院2022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专项测试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高考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位次择优录取。
2. 录取时出现某一项目报考志愿不足招生计划时,该项目剩余招生计划可用于项目间调剂,且按顺序优先满足排球、足球、田径。若排球、足球、田径三个项目进档考生全被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按顺序调剂给篮球、乒乓球、网球。具体执行办法如下:
(1)篮球、乒乓球、网球项目剩余计划均调剂给排球。
(2)排球项目剩余计划按顺序调剂给足球、田径。剩余1个计划,调剂到足球;剩余2个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1个,田径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2个,田径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足球2个,田径2个;以此类推。
(3)足球项目剩余计划按顺序调剂给排球、田径。剩余1个或2个计划,均调剂到排球;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排球2个,田径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排球2个,田径2个。
(4)田径项目剩余计划按顺序调剂给排球、足球。剩余1个或2个计划,均调剂到排球;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排球2个,足球1个。
(5)若排球、足球、田径三个项目进档考生全被录取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将剩余计划名额按顺序调剂给篮球、乒乓球、网球,若剩余1个计划,调剂到篮球;剩余2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1个,乒乓球1个;剩余3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1个,乒乓球1个,网球1个;剩余4个计划,分别调剂到篮球2个,乒乓球1个,网球1个;以此类推。
如遇调剂顺序中项目满额或报考志愿不足招生计划等情况,按项目间排序顺序逐项顺延。
五、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0572-2599888
湖州师范学院体育学院办公室:0572-2321982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邮编:313000
六、其他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