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湖州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确定沈怡玥被我校制药工程专业拟录取。现按要求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9日。公示后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寄送录取通知书。
联系电话:0572-2322001,2321128(传真);电子邮箱:02511@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
2021年7月2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和《湖州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简章》,确定沈怡玥被我校制药工程专业拟录取。现按要求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日至7月9日。公示后如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寄送录取通知书。
联系电话:0572-2322001,2321128(传真);电子邮箱:02511@zjhu.edu.cn
湖州师范学院
2021年7月2日